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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擬參選人申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許可注意事項

  • 點閱:5237
  • 資料來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第四組
  • 日期:2018/08/10

107年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長選舉

擬參選人申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許可注意事項

 

一、107年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長選舉擬參選人依法得自107825日起至選舉投票前一日(同年1123)止,經向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報經本院許可後始可收受政治獻金。惟選舉公告發布日在前者,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算。

二、上開擬參選人有意收受政治獻金者,請先至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專戶名稱如下:

選舉名稱

專戶名稱(行政區請使用「臺」字)

行政區

(鎮、市)民代表選舉

107○○○○鄉民代表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之鄉(鎮、市)

107○○○○鎮民代表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107○○○○市民代表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

107○○○○區民代表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新北市烏來區、

桃園市復興區、

臺中市和平區、

高雄市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

()長選舉

107○○○○○○村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各鄉(鎮、市)之村()

107○○○○○○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107○○○○○○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107○○○○○○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直轄市,及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3市各區之里

 

三、申請許可方式

()網路申請:擬參選人須先備妥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再使用本院建置之政治獻金網路申報作業系統」,於線上提出申請,並將國民身分證正反二面、金融機構出具之新開戶零存款餘額證明書(或存摺封面及內頁),掃描成附件上傳。

()書面申請(非網路):檢附政治獻金專戶設立申請表正本、國民身分證正反二面影本、金融機構出具之新開戶零存款餘額證明書正本(或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各乙份,寄送本院。(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2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 )

四、受理申請期間107814起至投票日前一日(1071123日)止。建議擬參選人勿提早至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以避免發生期前收受政治獻金致生觸法之情事。

五、請善加利用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查詢政治獻金法令、許可設立專戶及申報會計報告書等相關資訊。如尚有其他疑義,請來電洽詢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022341-3183各選區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