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序號標題發布機關發布日期發布文號
181如政策欲明定公職人員財產信託費用應由政府補助或負擔,亦應依法有據方可行之法務部098/10/08法政決字第0981112736號
182本法施行細則第7條所稱「停止辦理案件之法官、檢察官」係指實任司法官任職15年以上年滿70歲者,應停止辦理案件之,從事研究工作之優遇司法官法務部098/10/08法政決字第0981112372號
183關於公職人員就(到)職或卸(離)職之財產申報期間,按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則不在此限。法務部政風司098/09/30法政決字第0981111583號
184有關主管或副主管未領主管加給,或任該職係代理者,是否毋庸申報財產之疑義法務部098/05/25法政字第0981105200號
185有關採購業務主管人員係指實際承辦採購業務並執行主管職務者,應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財產申報法務部098/05/20法政字第0980017649號
186申報義務人如於就(到)職財產申報期間內因案遭羈押,應於羈押期滿、撤銷或停止羈押後3個月內,辦理財產就(到)職申報。法務部098/05/11法政字第0981103792號
187有關鄉鎮市民代表秘書應依法申報財產法務部098/04/30法政決字第0980016935號
188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外國或大陸地區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亦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財產法務部098/04/15法政字第0981103182號
189有關原應申報財產之法官,改任優遇法官而得依法停止辦案時,應辦理卸(離)職財產申報法務部098/04/01法政字第0981102346號
190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首長、副首長之財產申報資料,雖毋庸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2項規定刊登政府公報及上網公告,然渠等信託財產管理處分之指示相關文件,仍應依法刊登政府公報。法務部098/03/24法政字第0980005247號
191公職人員於首次辦理就(到)職申報後,其後職務如有異動,須受理申報機關(構)亦有變動者,始須辦理就(到)職申報。法務部098/03/04政財字第0981102345號
192已具財產申報義務之公職人員,倘另取得其他應申報財產身分之職務,或相同身分之另一職務而新職務之受理申報機關(構)與原職務相同者,新職務均不須再另行辦理就(到)職申報或兼任申報、代理申報。法務部098/02/27法政決字第0980007286號
193公職人員倘具有2種以上應申報財產之職務,其中一職務卸(離)職、解除代理、解除兼任時,如尚有其他應申報財產之職務應毋須辦理前開申報,應俟其喪失最後一職務時始須辦理卸(離)職、解除代理、解除兼任申報。法務部098/02/27法政決字第0980007286號
194公職人員喪失信託身分,仍有其他非信託但應申報之職務,則自信託身分卸(離)職起,可免予信託。法務部098/02/27法政決字第0980007286號
195公職人員於同一受理申報機關,若新職務具強制信託義務,仍應辦理信託申報。法務部098/02/27法政決字第0980007286號
196有關公同共有之土地或建物,是否屬信託業者承受有困難之不動產疑義法務部098/02/20法政決字第0980006752號
197直轄市長及縣(市)長,停職期間毋庸申報財產或將財產辦理強制信託,嗣復職後3個月內,辦理財產就(到)職申報及強制信託申報。法務部098/02/20法政字第0970046892號
198行政院新聞局依法務部函釋及捐助章程認定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須申報財產之董監事,係該局指派擔任董監事之公職人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須申報財產之董監事,僅限於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代表行政院098/01/20院臺專字第0980000419號
199有關農產品運銷公司總經理應否依法申報財產疑義法務部098/01/19法政決字第0981100188號
200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稱「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係指「代表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出任依私法成立之社團(包括公益性及營利性社團)及財團之董事及監察人」法務部097/7/9法政字第09700196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