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序號標題發布機關發布日期發布文號
241有關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首長、副首長應依法向監察院申報財產及強制信託財產法務部097/10/01法政決字第0971111637號
242獨立董事、勞工董事非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適用對象法務部097/10/01法政字第0970034424號
243 「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該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之適用範圍,應以「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對該私法人曾出資或捐助」,並「代表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擔任董事及監察人者」,始足當之法務部097/10/01法政字第0970034424號
244法官晉敘致受理申報機關變動,無庸辦理就(到)職財產申報法務部097/09/25政財字第0971114632號
245有關代理、兼任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各款職務之人員,如何辦理新法申報之疑義法務部097/09/25法政決字第0971112788號
246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專員兼分隊長雖係司法警察,然因該分隊長調派擔任國境鑑識隊非屬主管職務,故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自無庸申報財產法務部097/09/24法政決字第0971113914號
247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第5款、第7款所稱「主管」,不含副主管、任務編組之主管法務部097/09/08法政決字第0971113720號
248有關榮民醫療體系各醫院兼任主管之醫師,屬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主管,應申報財產法務部097/09/05政財字第0971111199號
249已定期申報之公職人員,於定期申報期間屆至後始卸(離)職或解除代理,仍應另為卸(離)職申報或解除代理申報法務部097/08/18法政決字第0971109086號
250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公股」之範圍尚無與其他法令等同之必要法務部097/07/09法政字第0970019603號
251有關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首長、副首長,應以掌有人事權限者始足當之法務部097/06/30法政決字第0971107248號
252有關今(97)年新到任之公職人員就(到)職申報及翌年實質審核財產之疑義法務部097/05/23法政決字第0971107247號
253有關各鄉鎮(市)民代表會之秘書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所定之會計及採購業務主管人員,自應依法辦理財產申報法務部097/03/24法政決字第0981103357號
254他人長期借用之存款帳戶,仍應辦理財產申報。法務部097/01/04法政決字第0961119711號
255有關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之首長,及負責特定業務之主管人員,應否申報財產之疑義法務部095/11/24法政決字第0950044635號
256鄉(鎮、市)長因案被法院羈押中,並經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 78 條第1 項規定予以停職,復當選下屆鄉(鎮、市)長,如無法於規定日期宣誓就職,後續相關處理。內政部095/02/27台內民字第0950036210號
257關於地方民選公職人員因故無法於規定日期宣誓就職,應如何處理疑義。內政部095/02/23台內民字第0950033758號
258申報人之住居所並未遷移,僅因其出國考察,現居於何處不明,或因通緝在逃,暫時匿避何處不明,尚不得謂為應為送達處所不明。法務部095/01/18法律決字第0950000799號
259有關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人員應申報財產範圍法務部094/11/03政字第0941117771號
260受理申報機關(構)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民眾查閱。法務部094/10/31法政決字第09400387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