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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菸酒公司之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購買菸酒,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疑義

  • 資料來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第二組
  • 日期:96-08-13

法務部96年8月13日法政字第0961112201號函
 

有關財政部所屬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菸酒公司)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因舉辦員工全員行銷競賽,而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向菸酒公司購入菸酒產品,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9條規定乙節,倘係由政府機關擔任出賣人,且出售產品之價格(包括員工優惠價)係具有普遍性、一致性之公定價格,受本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無從中轉售賺取差價之行為,則渠等以公定價格向政府機關購買前揭產品,應無違反本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