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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及函釋有關機關首長僱用其二親等姻親擔任按日計酬之臨時人員,是否有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法務部92.9.25法政決字第0921116440號函
(二)查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中對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等非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聘用、約僱之人事措施,亦屬相類「任用、陞遷、調動」等人事權運用之範圍。是若機關首長僱用其二親等姻親擔任按日計酬之臨時人員,參照本法第3條第2款及第4條第3項之規定,該僱用行為核屬依法應迴避之範疇。至所詢個案是否有違本法相關規定,請依前揭說明,詳就其情節事證具體查明後,審慎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