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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勞工董事非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適用對象

  • 資料來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第一組
  • 日期:107-03-14

法務部97年10月1日法政字第0970034424號函
依法設置之獨立董事或勞工董事,因未必代表政府或公股之利益行使董事權限,依據立法目的,亦非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