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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未來展望

  • 資料來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

一、遂行陽光四法,彰顯廉政職能建國100年監察院明鏡陽光海報設計競賽

審慎執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政治獻金及遊說業務之受理、審核、查處及公開,落實陽光法規立法意旨,確保公職人員清廉作為,杜絕金權政治,加速實現廉能政治。

二、修訂陽光法規,建構防貪網絡

依執行陽光四法實務經驗,適時提出修法建議,促請主管機關修訂法規,並檢討各項業務作業規範;加強與司法機關、法務部、內政部及各金融機構等之業務合作,建構預防性反貪聯繫網絡,俾與時俱進符合民意期待。

三、精進資訊系統,提升行政效能

加速推動電子化政府,賡續優化網路申報作業環境,整合內部業務資訊系統,促進各項資料加值運用,以簡化申報作業流程並提升查核業務效能。

四、推展多元宣導,深植法令觀念

配合法規修法期程,適時辦理內部教育訓練及研討,充實同仁業務所需知能;推動全面網路申報,以多元及客製化方式,派員積極宣導法令及實務作業,強化守法意識。

五、勵行公開透明,落實全民監督

落實陽光法規之公開機制,彙整列冊供人查閱,定期刊登政府公報(監察院廉政專刊)且公開於資訊網路,提供多元、完整資訊,達成全民監督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