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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所有權人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辦理強制信託登記,於信託原因消滅後,委託人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取得時點認定疑義乙案

  • 資料來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第一組
  • 日期:108-02-25

法務部102 年 7 月 16 日法律字第10200120960號函

本件農地所有權人於依本法辦理強制信託登記後,究應如何認定其興建農舍用地之取得時點,允宜參酌同一法理,適度調整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6月29日農水保字第1011865000號令釋之適用,俾符本法第7條第1項之立法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