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申報人過往年度之法定申報日與補行申報之日已逾5年者,是否仍應命申報人補行過往年度之財產申報疑義。 | 法務部 | 113/09/04 | 法廉字第11305003870號 |
2 | 虛擬資產應如何申報疑義 | 法務部 | 112/9/1 | 法廉字第1125003500號 |
3 | 信託義務人所有零股股票因未符合法務部104年8月13日法廉字第10405011600號函要件而需辦理強制信託,如因實體紙本股票遺失致買賣及處分確有困難者,得不予信託。 | 法務部 | 112/2/20 | 法廉字第11205000810號 |
4 |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規定「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另被選任為常務董事、副董事長或董事長時,通報機關應否一併將該等職務通報監察院之適用疑義案。 | 法務部 | 112/11/14 | 法廉字第11205004220號 |
5 |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涉及虛擬資產規定適用疑義乙案 | 法務部 | 112/09/01 | 法授廉財字第11205003500號 |
6 |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規範有信託義務之人,其已信託不動產如有進行都更或涉訟情形之適用相關疑義。 | 法務部 | 112/08/22 | 法廉字第11205003360號 |
7 | 「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不論係由原有財產申報義務之公務員、原無財產申報義務之公務員、專家學者或社會人士擔任、有無領有薪酬、由何種方式產生均在所不論;且該董事及監察人可能由其服務之機關指派,亦可能經出資或捐助之機關遴選或聘任,均適用之。 | 法務部 | 112/03/28 | 法廉字第11200317760號 |
8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義務人或其配偶開設之診所或事務所,其經營型態如係獨資或合夥,應如何申報疑義 | 法務部 | 111/2/23 | 法廉字第11105001030號 |
9 | 委託人為管理處分之指示通知後無法於3個月內完成管理處分者,委託人尚不得申請展延藉以規避應信託義務 | 法務部 | 111/07/29 | 法廉字第11105003950號 |
10 | 股票信託後,委託人因買賣為管理處分之指示通知相關疑義 | 法務部 | 111/07/29 | 法廉字第11105003950號 |
11 | 具強制信託身分之申報人,若於111年定期申報至112年定期申報期間取得之土地屬信託業者依法不得承受或承受有困難者:依本法第7條第3項後段規定「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規定不須交付信託之不動產,仍應於每年定期申報時,申報其變動情形。」」 | 法務部 | 111/06/24 | 法廉字第11100031700號 |
12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信託義務人持有土地地目為「墓地」、使用類別為「殯葬用地」及具所有權狀之納(靈)骨塔是否應強制信託 | 法務部 | 110/11/4 | 法廉字第11005004800號 |
13 | 油電混合電動車或純電動汽車,其申報方式即與一般汽車相同。 | 法務部 | 109/12/17 | 法廉字第10905009160號 |
14 | 員工福利信託是否屬應申報財產疑義 | 法務部 | 109/12/16 | 法廉字第10905009530號 |
15 | 董事及監察人如於就到職申報期間旋即提出請辭,並未參與董監事會議及執行董監事職務,並經指派機關同意追溯不具上開身分者,即無請其申報財產之必要。 | 法務部 | 109/10/12 | 法廉字第10905007610號 |
16 | 公職人員本人或配偶開設「診所或事務所」自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5條第1項第3款所稱之「對各種事業之投資」。「診所或事務所」之經營型態如係獨資或合夥商號而不具備獨立法人格,則因各項財產與申報人之財產合而為一,難以割裂觀察,自應依規定申報。 【依據法務部111年2月23日法廉字第11105001030號函說明三,修正】 | 法務部 | 109/06/15 | 廉財字第10905004430號 |
17 | 「財團法人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是否可免除申報財產疑義。 | 法務部 | 108/11/18 | 法廉字第10805008710號 |
18 | 公職人員財產信託義務人如為不動產之公同共有人,於公同共有關係終止後,尚無排除強制信託範圍之適用。 | 法務部 | 108/10/25 | 法廉字第10805008060號 |
19 | 有關公職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分別為信託申報及變動申報義務人,應如何申報乙案,詳如說明。 | 法務部 | 108/09/19 | 法廉字第10805006810號 |
20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義務人因職等、職務異動致受理申報機關(構)變動,財產查核權責機關(構)之認定應以申報人申報時之受理申報機關(構)為斷。 | 法務部 | 106/08/16 | 法授廉財字第1060501079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