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稱司法警察之主管人員,係指實際執行業務時具有「司法警察權」之主管人員而言 | 法務部 | 100/04/22 | 法政字第1001103563號 |
122 | 申報人未於期限內說明或拒絕說明時,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 法務部 | 100/04/13 | 法政字第1001103243號 |
123 | 民眾申請查閱申報人所申報之財產資料,受理申報機關不得拒絕。 | 法務部 | 100/04/13 | 法政字第1001103243號 |
124 | 所稱「個案查核」,包括陳情或檢舉人以書面或言詞敘明申報人姓名且指明申報不實或貪瀆嫌疑等情事。 | 法務部 | 100/04/13 | 法政字第1001103243號 |
125 | 有關臺北市立○○醫院所置薦任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之副院長3人,應辦理財產申報 | 法務部 | 100/04/08 | 法政字第1001103064號 |
126 | 清算完結時,監察人仍須執行其審查清算人所造具簿冊之職務,其身分並不因公司解散登記即喪失,如逕以主管機關核准解散登記日,為其實際離職之日,恐非允當 | 法務部 | 100/03/24 | 法政字第1000005716號 |
127 | 具變動申報身分之公職人員,無庸申報其配偶於死亡前之財產變動情形。 | 法務部 | 100/03/18 | 法政字第1000006242號 |
128 | 受理申報機關(構)發現申報人所申報財產異常減少,足認其有申報不實或貪瀆嫌疑之虞,自得為個案之查核。 | 法務部 | 100/02/25 | 法政字第1000003665號函 |
129 | 財產來源說明,不包含財產減少之說明義務。 | 法務部 | 100/02/25 | 法政字第1000003665號 |
130 | 經濟部推薦至其他主管機關所監督私法人擔任董監事之情形,自應由該實際指派、核定、遴選或聘任之機關(構)負通報該管受理申報機關(構)之責 | 法務部政風司 | 100/02/22 | 政財字第1001101724號 |
131 | 農地交付信託致申報人持有農地之年限不符「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疑義 | 法務部 | 100/02/21 | 法律字第1000002468號 |
132 | 申報人前後年度財產比對之各項財產中,不動產採公告現值或房屋課稅現值計價;股票採票面價值計價;汽車依汽車之市價;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依申報人填寫價額計價。 | 法務部政風司 | 100/02/17 | 政財字第1001101656號 |
133 | 申報人於法定申報期間喪失申報身分,並選擇辦理就(到)職或定期申報者,雖得免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申報,惟仍應擇定卸(離)職日前之日期作為申報基準日 | 法務部 | 100/02/14 | 法政字第1001101003號 |
134 | 所指「指派機關(構)」應係指實際指派、核定、遴選或聘任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之機關(構) | 法務部 | 100/02/14 | 法政字第0991115858號 |
135 | 申報義務人因肢體活動障礙處於住院狀態,自屬有無法依規定如期辦理財產申報之正當理由。 | 法務部 | 100/01/06 | 政財字第0991114816號 |
136 | 申報義務人因病處於意識模糊、行動不便之狀態,自屬有無法依規定如期辦理財產申報之正當理由。 | 法務部 | 100/01/06 | 政財字第0991114024號 |
137 | 有關委託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於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等指示,應事前或同時通知受理申報機關 | 法務部 | 100/01/04 | 法政字第0999056411號 |
138 | 單純表示為塗銷信託登記,不涉及對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應於1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通知變更之情形 | 法務部 | 100/01/04 | 法政字第0999056411號 |
139 | 申報義務人於就(到)職後,未滿申報期限(3個月)即帶職帶薪出國,應俟其返國敘職後,於3個月內辦理財產就(到)職申報。 | 法務部 | 100/01/04 | 法政字第0991113676號 |
140 | 申報義務人若因正當(法定)理由無法依規定如期辦理定期或卸(離)職申報,應於返國敘職或復職後,辦理當年度定期申報;若卸(離)職者為卸(離)職申報。 | 法務部 | 100/01/04 | 法政字第0991113676號 |